關于股票期權行權你需要知道的重點知識
一只好的股票可以一直持有,但是股票期權合約卻是有到期日的。股票期權合約的了結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到期日前平倉,二是到期日選擇行權,三是到期日放棄行權。據統計,自2015年2月9日上證50ETF期權上市以來,總計行權35次,平均每月行權申報2萬多張,實值期權行權比率達98%。
股票期權市場的投資者用真金白銀換來許多寶貴的行權經驗與教訓,作為期權投資者,你都知道嗎?
第一,關注行權日后兩個交易日合約標的價格走勢。
行權還是放棄行權,這是買方的重要權利。上證50ETF期權的行權日是每個行權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如遇特殊情況順延),對于認購期權買方而言,行權日后的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處置行權得到的合約標的;對于認沽期權買方來說,也是在行權日后的第二個交易日才能使用行權獲得的資金。因此,投資者除了需要關注行權日當日的合約標的價格外,也需要特別關注行權后兩個交易日合約標的價格走勢。
第二,謹慎虛值行權。
如果投資者對行權日后兩個交易日合約標的價格走勢做了判斷,也許會對輕度虛值期權合約進行行權。但是對于虛值合約,特別是深度虛值合約需要謹慎行權。
第三,提前進行行權準備。
為了方便投資者行權判斷,行權時間除了行權日的交易時段,還有額外15:00-15:30的半個小時。實際操作中就會出現投資者忘記登錄密碼、銀行轉賬無法到賬等各種情況導致無法行權。例如,有投資者某一行權日共持有實值期權94張,計劃行權,但在行權當日15:00之后才開始行權。由于賬戶資金不足,也無法及時籌集資金,故無法對持有的所有實值期權行權。該投資者對實值程度最高的16張期權行權后,仍有78張實值合約未行權,根據當日50ETF收盤價計算,虧損了近14萬元。
第四,同時持有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的權利方,對認購期權行權需要足額現金,對認沽期權行權需要足額標的證券。
簡單來說,就是不能軋差行權!舉個例子,假設某投資者持有實值認購期權合約權利倉10張,同時持有實值認沽期權合約權利倉10張,并對這20張權利倉都提出了行權。該投資者認為自己既然是認購期權權利方,也是認沽期權權利方,便可以用軋差之后的結果來行權。由于該投資者有足額的資金,而沒有準備足額標的證券,故10張認購期權行權成功,10張認沽期權合約行權失敗。實際上,行權的過程中,該投資者所在的期權經營機構會對其提出的認購期權行權進行資金檢驗,而不對其提出的認沽期權行權進行標的證券檢驗,因此在資金足額、標的證券不足的情況下成功發送了認購和認沽期權的行權指令。然后,行權日日終,中國結算真正開始處理行權時,發現其標的證券不足,故認沽期權行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