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訊證研打非宣傳月:股權投資高風險 擅自發行是犯罪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遠離非法證券活動,形成健康的行業文化,優化資本市場發展生態,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中證協投資者之家”互聯網投教基地于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底開展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宣傳月(以下簡稱“打非宣傳月”)活動。在中證協、福建證監局等單位指導下,中訊證研積極開展以“認清本質,遠離場外配資與非法證券活動”為主題的打非宣傳活動。
中訊證研作為一家有擔當、持有正規合法牌照的專業投資咨詢機構,通過在中訊證研(http://www.yhats.net/),央視合作伙伴,寧夏衛視、福建經濟頻道、新浪財經、今日頭條等自媒體平臺,以專欄、專題等系列宣傳形式,向億萬投資者普及金融知識,努力提升投資者的金融素養和風險防范。
一、案情概要
張某在未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通過上海晨某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某公司”)、上海東某產權經紀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轉讓自己持有的掛靠在股東王某某名下的上海致某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致某信息公司”)股份共計41.14萬股,獲得股份轉讓款人民幣98萬余元。同期,張某又受致某信息公司股東王某某、樊某某等人的委托,代為辦理轉讓該些股東持有的致某信息公司股份,張某仍通過晨某公司向社會公眾轉讓致某信息公司股份近200萬股,獲得股份轉讓款共計人民幣400余萬元,張某從中獲取好處費數十萬元。2016年7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構成擅自發行股票罪。
二、案情警示
本案例中,不法分子通過宣傳公司即將上市,投資公司原始股可以獲得高額回報等虛假信息,未經批準,向社會公眾發行或者轉讓未上市公司股權,造成社會公眾投資嚴重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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