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種人身險要漲價停售? 警惕“停售潮”成營銷噱頭

    發表時間 :2018-07-02 來源:中訊證研

      “19號文”整改情況發現,險企營銷員普遍存在誤導銷售,銀保仍在“長險短做”。


      自銀保監會5月4日下發“19號文”以來,“人身險整改與停售潮”一直備受關注。如今,6月30日的整改期限已至,整改期間市場各方作出了怎樣的調整?連日來采訪多家保險公司、走訪銀保和個險等渠道發現,各險企均表示會“按要求進行產品整改”,個別險企稱整改產品數量有20只。但是,“19號文”指出的“長險短做”現象在銀保渠道依然存在。甚至,和去年的“134號文”等停售潮類似,“19號文”也被各險企營銷員斷章取義進行噱頭營銷。


      業內說法

      整改行業亂象,避免行業惡性競爭


      所謂“19號文”,是指銀保監會今年5月下發的《關于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該文件以《人身保險產品開發設計負面清單》(下稱《清單》)為細則指引對險企進行產品清理,旨在夯實險企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合規經營意識,并形成期限結構合理、風險保障功能與長期儲蓄功能協調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


      “19號文”是對134號文的一個延續,更加凸顯出監管的整頓決心。“以年金險為例,北美精算師、慧擇保險健康險首席研發總監廖曉平對新快報記者指出,”134號文“對年金險的給付時間和比例做了具體規定,即生存金首次返還要在5年之后,每年返還比例不能超過已交保費的20%。”19號文“則提出不允許年金險”長險短做“,另外還對短期健康險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行為進行規范。


      具體來看,《清單》列舉的產品問題主要在于“條款設計”“責任設計”“費率厘定”“精算假設”“申報使用管理”五大方面,涉及到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重疾險、年金險、健康醫療險等產品。其中,銷售誤導、長險短做、夸大產品功能等市場頑疾均被一一點名。“有人覺得這會阻礙產品創新,但我認為這恰恰相反。”廖曉平指出,“19號文”旨在整頓已存在或已暴露的行業亂象,不僅避免了行業惡性競爭,也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在更合理的制度框架與氣氛下,產品創新不會止步。”


      調查

      險企:邊做停售準備邊報備新品


      我們注意到,“19號文”不僅要求各險企在6月30日前報送整改情況,還提出“整改內容要具體有效,杜絕假話、空話,做到產品個個有核查,問題條條有整改”等嚴厲要求。


      “我司本著”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原則對在售產品進行核查整改,并妥善處理客戶問題,維護消費者權益。”平安人壽相關人士表示。同時,華南一人身險企人士也說:“公司正在根據要求進行產品整改,一方面是為部分產品停售做好準備,同時也對新開發的產品進行報備。”有全國性大型險企對新快報記者透露:“本次整改涉及到的產品主要是防癌險、重疾險、定期壽險和相關的網銷產品,數量大概在20款左右。”


      另外,我們還就整改情況咨詢了君康人壽、復星聯合健康等多家險企,但截至發稿均并沒得到回應。


      銀保和個險渠道:“長險短做”現象依然存在


      具體來看,《清單》提到年金保險的“長險短做”現象,即是通過生存金快速返還,把長期年金保險實際做成短期產品。常見的例子,就有銀保渠道慣用的“可提前退保”。


      近日在多家銀保渠道發現,在賣的保險產品除了少部分為嵌入分紅或兩全性質的保障型產品(如重疾險和壽險)外,大部分是保障期間在15年以上、并冠以“養老金”“教育金”“婚嫁金”等名號的年金產品,但在現實銷售過程中,這些產品大多被“提前退保”。


      “年金險的收益率還是不低的,可以有5%以上。”一家國有大行的理財經理介紹一款年金險時表示,投保一年半退保的話可以勉強回本,投保滿5年再退保收益就達到5.3%-5.5%,“這基本是目前市面上收益率最高的產品了,只能賣到6月底。”該理財經理隨后表示,該年金險的期限實際上是15年,“在第5年時收益率達到最高值,沒必要持至到期。”


      另外,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理財經理介紹一款兩全保險時則表示,投保滿6年退保收益率是在4.7%-5%之間。“從投資角度看,中途退保雖不影響收益率,但會損失后續的保障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清單》還提到,有保險產品通過“等待期內出險,不全額退還所交保費”等方式變相懲罰消費者行為。據了解,一大型險企的主打重疾險就在條款中規定,被保險人在90天的等待期內出險只退還合同現金價值,隨后合同終止。假如投保1萬元購買該產品,則等待期內出險退回的為500元。相比之下,市面上其他重疾產品在等待期內出險,一般是退還所繳保費。6月30日下午,該險企代理人告知新快報記者,目前該款重疾險依然在售,且在6月30日后依然可以出單。


      溫馨提醒

      防癌險費率預計上調50%? “19號文”成銷售誤導工具


      還需要指出的是,和去年4月1日、10月1日兩次停售潮類似,在本輪產品整改期間,“19號文”也被險企當成營銷噱頭進行話術推銷。


      據了解,有中國人壽保險代理人在朋友圈發文稱:銀保監會19號文將對保險產品大改革:1。醫療險不再終身兜底、不能保證續保;2。防癌險費率預計上調50%左右,同樣的保障今天只需花費3000元,調整后需花4500元;3。理財險(包括分紅型和萬能型)將不允許快速高額還本、將取消2.5%的保底利率。


      而實際上,這均是對《清單》內容的斷章取義與扭曲解讀。醫療險方面,《清單》只是指出,費用補償型醫療險為追求營銷噱頭,在嚴重缺乏經驗數據與定價基礎情況下盲目設定高額給付限額,并在短期健康保險中引入“終身給付限額”“連續投保”等概念擾亂市場秩序。實際上,早在今年6月13日,銀保監會就發文提醒:短期健康險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其宣稱的“連續投保”不等同于“保證續保”。若險企對產品進行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新品,消費者將會面臨不能續保風險。


      另外,《清單》也并沒有單獨對防癌險做任何費率調整,只是在“費率厘定”與“產品責任”中指出,有產品的預定附加費用率明顯偏離實際費用水平,費率厘定不真實不合理,或者是設置較低的保險金額,變相縮小產品的保障范圍。


      上周四,一家壽險公司的代理人給我們演示一款即將停售的“高性價比”理財年金險時表示:“好產品不等人,下個月你就不要來找我了。因為這款產品的萬能賬戶有保底利率2.85%,所以在6月30日就要停售了,要買就抓緊時間。”實際上,《清單》指出“有分紅險在產品中包含了賬戶管理、保證利率等概念,與萬能型產品類同”,由此區分不同產品的設計形態,但這與“不允許存在保底利率”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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